
女,汉族,1964年11月出生,河北永清人,民建成员,1986年7月参加工作,北京大学法律系刑法学专业毕业,在职研究生学历,法学硕士学位。
现任审计署副审计长,民建中央副主席。
1982年9月河北大学法律系法学专业学习;
1986年7月任河北省廊坊地区中级人民法院科员、书记员;
1995年4月任河北省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助理审判员(科员级)(1992年9月至1995年7月,北京大学法律系刑法学专业在职研究生学习,获法学硕士学位);
1995年7月任全国法院干部业余法律大学河北分校廊坊分部副主任;
1998年8月任全国法院干部业余法律大学河北分校廊坊分部专职副主任(正科级)(1997年4月至1999年4月,挂职任廊坊市安次区人民法院副院长);
1999年6月任河北省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
1999年11月任河北省廊坊市监察局副局长;
2001年1月任河北省廊坊市安次区副区长;
2003年3月任河北省廊坊市副市长;
2003年12月任河北省监察厅副厅长;
2011年5月任民建河北省副主委,省监察厅副厅长;
2012年4月任民建河北省主委,省监察厅副厅长;
2012年5月任民建河北省主委,省政府法制办公室主任;
2012年12月任民建中央常委、河北省主委,省政府法制办公室主任;
2013年1月任河北省副省长,民建中央常委、河北省主委,省政府法制办公室主任;
2013年7月任河北省副省长,民建中央常委、河北省主委;
2016年3月任审计署副审计长,民建中央常委、河北省主委;
2017年5月任审计署副审计长,民建中央常委。
民建第十一届中央委员会副主席;第十二届全国政协委员,第十三届全国政协常委。
工作分工:
分管资源环境审计司、外资运用审计司、境外审计司、国际合作司、国外贷援款项目审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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