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甘肃省兰州市审计局全力推行法律顾问制度,按照“事前防范法律风险、事中法律控制为主、事后法律补救为辅”的原则,从源头上防范审计机关日常运行和执法风险,切实提高依法行政质量和水平,提升审计公信力和执行力。
一是建立法律顾问制度,事前防范法律风险。该局在作出重大决策、签订重大经济合同等法律文书前,要求法律顾问主要通过调查研究,以出具法律意见书、参加有关会议、参与谈判等方式提供法律服务。在制定审计规范性文件前,要求法律顾问对相关文件依法、客观、充分发表法律意见。该局通过发挥法律顾问的专业优势,进一步提高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
二是执行法律顾问制度,事中法律控制为主。该局在审计法制工作中以贯彻落实审计法、审计法实施条例和国家审计准则为中心,将法律顾问工作与审计业务工作有机结合起来,要求法律顾问对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及时学习研究,为审计业务人员提供法律咨询服务,使审计人员能随时找到所需法规,及时了解最新的精神,提高工作效率和审计质量。
三是落实法律顾问制度,事后法律补救为辅。该局委托法律顾问代理有关法律及行政诉讼等,要求其会同局法规处按照行政复议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把行政复议立案关,避免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案件进入复议程序,对符合条件的,必须依法依规受理申请人的复议申请,合理利用调解等方式解决行政争议,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张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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