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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云南)
 
【时间:2018年07月24日】 【来源:云南省审计厅】字号: 【大】 【中】 【小】

关于2017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2018年7月24日在云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上

云南省审计厅厅长  吴绍吉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省人民政府委托,我向省人大常委会本次会议报告云南省2017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

2017年,省审计厅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断提高审计工作政治站位,按照审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省人大常委会有关决议和审查意见,对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省级财政管理和决算草案、部门预算执行、重大政策措施落实,以及防范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民生保障等领域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为促进政令畅通,推动深化改革,推进廉政建设和全省经济社会跨越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2017年,全省各级各部门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着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切实加强保障和改善民生,聚焦打赢三大攻坚战,保持了全省经济社会发展良好势头。从审计情况看,省级预算执行总体情况较好,财政管理水平和资金使用绩效进一步提高,省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预算的104.9%。

——跨越发展进程不断加快。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筹措财政奖补资金6.7亿元,支持化解过剩产能。省级投入资金153.7亿元,用于支持“五网”基础设施建设。全省节能环保支出179.5亿元,生态文明建设力度持续加大。

——民生保障力度持续加强。聚焦脱贫攻坚,筹措安排扶贫专项资金117.8亿元,加大对深度贫困地区的支持力度。全省教育支出998.3亿元,同比增长14.6%。农林水支出674.8亿元,着力发展高原特色现代农业和推进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

——财政管理改革稳步推进。清理整合专项转移支付,压减省级项目158个,减少资金33.5亿元。出台省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意见,省对下一般性转移支付占比逐年提高。强化结余结转资金管理,清理盘活存量资金128.4亿元,统筹安排用于重点支出。成立政府性债务管理委员会,强化债务风险管控和应急处置。

——预算绩效管理不断规范。实施中期财政规划管理,严格预算追加审批制度,推动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与预算资金同步下达,完成省本级及州市本级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改革。对全省1.68万户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开展会计基础管理评价工作,进一步夯实财政管理基础。

一、省级财政管理及决算草案审计

(一)省本级及16个州市本级决算(草案)编制审计情况。我省上报财政部的决算报表反映,2017年省本级预算收入总计5335.5亿元,支出5281.6亿元;政府性基金收入总计565.38亿元,支出519.58亿元;国有资本经营收入总计33.46亿元,支出32.28亿元,与年初向省人代会报告的执行数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多20.8亿元,支出多20.2亿元;政府性基金收入多6.48亿元,支出少5.02亿元;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少0.04亿元,支出少0.02亿元,上述收支差异主要是根据决算整理期清理结果作出的调整。16个州市本级决算(草案)编制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保山等3个州市将应纳入专户管理的教育性收费缴入国库,导致虚增财政收入8749.42万元。二是昆明、玉溪等7个州市未将23.45亿元非税收入及时缴入国库。三是昭通、丽江等4个州市将财政资金以“以拨作支”方式从国库转入财政专户,虚列支出7.29亿元。四是临沧、楚雄等4个州市13.41亿元往来款长期挂账未清理。

(二)省财政厅具体组织省本级预算执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未严格执行年初预算及预算调整方案。一般公共预算年初预算及调整方案经人大审批后,对其中的42.2亿元、6.48亿元进行了调剂。二是未严格执行项目库及预算绩效目标管理规定。52个项目未纳入省级项目库管理,涉及资金12.05亿元;72个项目未编写绩效目标,涉及资金73.45亿元。三是部分省级预算单位预算未细化、执行不严。57个单位对财政资金进行二次分配,涉及资金13.49亿元。四是部分预算单位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清理整合不到位。89个项目未纳入项目清单管理,涉及资金80.69亿元。五是部分专项资金设立、管理不规范。6项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的设立,未按规定报省政府审批。

(三)全省地税部门税收征收管理审计情况。组织全省审计机关采取联网审计方式,对全省地税系统开展“一条线”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全省2294户正常纳税户,未按规定申报纳税,缴纳税款为零;860户纳税人申报应纳税2.2亿元,但实际未缴纳;3156户纳税人缴纳的5.45亿元税款未按期清缴入库。二是曲靖、保山等3个州市地税机关延压税款3.75亿元。

(四)全省3个省财政直管县财政决算审计情况。对宣威、镇雄、腾冲3个省财政直管县2016年度财政决算情况进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财政部门以“以拨作支”方式,将预算资金8.93亿元,虚列支出后转入财政专户管理。二是非税收入3.38亿元未及时缴库。审计查出问题后,非税收入3.38亿元已全部缴入国库。

二、省级部门决算草案及预算执行审计

继续采取大数据审计方法,对129个部门及237家所属单位实行了全覆盖审计,抽查财政预算资金477.49亿元。审计结果表明,2017年度部门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

(一)22个省级部门和单位决算草案编制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省环境保护厅﹑省国防科技工业局等3个部门汇总决算报表编制不完整,漏汇4个下属单位的决算情况,导致收入支出结余少反映6988.9万元,资产负债净资产少反映2.43亿元;二是省煤炭工业管理局、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等9个单位会计核算不规范、报表填列有错漏,涉及金额1678.92万元。审签意见书下达后,有关单位对决算报表进行了纠正和调整。

(二)22个省级部门和单位预算执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省农业厅渔科院等15个单位预算编制不完整,未将业务收入等纳入预算管理,涉及金额1.27亿元;省发展改革委项目支出预算28.44亿元未细化到具体单位和实际用途;省司法厅等4个单位违规转移零余额账户资金、提前支付财政资金 1117.57万元。二是省公路局等15个单位应缴未缴非税收入、未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涉及金额1.11亿元;省航务局等19个单位结转2年以上的项目资金和净结余资金6387.85万元未交回省级财政统筹。三是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后勤服务中心等5个单位未经批准违规出借国有资金、出租国有资产3353.49万元。审计查出问题后,有关部门和单位进行了整改,已上缴和追回资金7881.6万元。

(三)省级一级预算单位预算执行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对107个省级一级预算单位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延伸抽查了160个所属单位,核查疑点数据2万余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等6个单位收入支出核算不实4845.26万元。二是省热带作物科学研究所等6个单位违规虚列支出406.74万元。三是省妇女联合会等25个单位存量资金未及时交回财政790.94万元。

(四)7所省属高校财务收支审计情况。对楚雄学院、文山学院、滇西科技师范学院、普洱学院、红河学院、丽江师专、德宏师专7所高校近3年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挪用教学资金3147.81万元修建教职工住房,挪用国培计划项目资金1126.45万元购置设备等。二是未计提或少计提校级专项助困金2860.76万元。三是隐瞒收入8822.73万元,并坐收坐支8408.13万元。四是违规融资5.02亿元,违反政府采购规定3122.17万元。审计查出问题后,各学校认真整改,已补提校级助困金1481.47万元,清退收回违规报销费用和个人借款841万元,问责处理10人,修订和制定制度办法11项。

三、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

连续5年组织全省审计机关对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开展跟踪审计,每月一个主题,每季度向省政府和审计署报告。省政府常务会专题听取情况汇报并对整改工作作出安排部署。2017年7月至2018年3月,重点审计了“放管服”改革、保障性安居工程、重点产业发展等项目,共审计有关部门和单位2007个、项目1921个,资金总量1080亿元。结果表明,各级各部门深入贯彻落实稳增长等重大政策措施,推动各项改革不断深入,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但也存在以下问题:

(一)“放管服”改革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省民政厅将已于2013年取消的社会团体、基金会分支机构审批权纳入权责清单管理。二是文山州环保部门负责审批的涉及工业污染等12个事项、牟定县农业部门承接的渔业专项捕捞许可等5个事项,因设备、技术等原因未能有效实施或难以承接。三是省交通运输厅等4个部门部分行政许可事项未在承诺时限内办理完成。四是全省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城镇政策执行进展缓慢,截至2017年10月底,仅完成目标任务数的6.07%。

(二)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安居工程资金筹集拨付与建设进度缺少统筹谋划,17.47亿元资金闲置超过1年,其中银行贷款10.86亿元;14.79亿元违规用于其他项目建设、出借、还贷等。二是建设项目管理方面,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已建成1年以上的1.61万套住房未及时分配。审计查出问题后,有关地方和单位已追回资金9.09亿元,其他问题还在整改之中。

(三)全省八大重点产业发展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推进机制不完善,设在各级发展改革部门的领导小组办公室与各产业推进组工作协调配合不到位。二是省级5个产业推进组未制定三年行动计划。三是部分重点园区48个项目建设推进缓慢。四是基金登记设立进展缓慢,导致财政资金32.5 亿元闲置近1年。审计查出问题后,已印发和完善三年行动计划8项,已投入省重点产业发展基金18.7亿元。

四、重大投资项目审计

(一)重点建设项目审计情况。对云南省博物馆新馆等19个项目进行了竣工决算和跟踪审计,审计投资总额305.92亿元。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石林至锁龙寺高速公路等15个建设项目多计工程价款7.2亿元。二是昭通至彝良二级公路等10个建设项目多计待摊投资9929.6万元。三是金厂岭至六库二级公路等3个建设项目将不属于本项目的房屋、设备等2034.07万元纳入项目投资。四是西双版纳机场第三期改扩建工程等2个项目管理费超支1537.4万元。

(二)全省16个州市“水网”“航空网”建设审计调查情况。审计大中小型水库、城市排污管网、机场等建设项目663个,概算总投资645.13亿元。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92个项目建设推进缓慢,3个水库未按计划开工、40个水库及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工期滞后,列入全省“十三五”规划的50个通用机场,尚有49个处于前期工作阶段。二是6个项目违规出借建设资金9488万元。三是7个水库项目贷款35.8亿元被地方政府挪用。四是10个项目超规划多征土地1907.41亩。五是41个县市年度污水管网建设任务未完成,存在用商业小区内部管网和以前年度已完成项目来冲抵当年任务的问题,涉及管网460公里。

(三)全省收费公路专项审计情况。组织开展全省66条收费公路专项审计,2015年至2017年6月,收入合计393.78亿元,其中通行费收入332.36亿元,占84.40%;成本费用合计409.43亿元,其中利息费用233.3亿元,占56.98%;收支缺口15.65亿元。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昆明南连接线高速公路项目无依据虚增投资完成额。二是呈澄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贷款资金长期闲置,导致国有资金损失浪费4264.16万元。三是昆明绕城高速公路开发有限公司为其他单位承担贷款利息1.17亿元。

五、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

受省委组织部委托,省审计厅2017年对20名省管领导干部进行了经济责任审计,其中对2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进行了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个别州市土地政策执行不到位,存在批而未征土地75.91公顷,闲置两年以上土地993.25公顷,应收未收坝区耕地质量补偿费6212.07万元。二是个别部门人为调节收入,隐瞒和虚增收入4.63亿元;违规出借资质,收取挂靠方管理费2349.83万元;超核定总量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1280.85万元。三是部分高校未经报批擅自处置国有资产8750.87万元。四是个别企业为下属公司违规担保,涉及金额6.3亿元;对外出借资金3047.33万元未按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决策;多计项目建设成本3681.09万元。审计查出问题后,有关地区和部门通过整改,已征收土地42.16公顷,已供应土地156.44公顷,已上缴和清退资金2826.91万元;相关企业已对多计建设成本调账处理3619.05万元。

针对审计报告中反映的问题,有的已进行部分整改,有的尚在整改期内,省审计厅正在督促整改,省政府将于11月份向省人大常委会作专题报告。同时,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项目外,省审计厅将陆续对外发布审计结果公告。

六、审计建议

(一)强化公共财政职能,优化财政资源配置。认真执行预算法,硬化预算约束,建立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加快推进省以下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完善转移支付分配办法。

(二)强化财政资金管理,提高依法理财水平。加大项目库建设、资金分配使用监管和财政资金清理盘活力度,避免资金闲置。严肃财经纪律,加大对骗取、挪用、损失浪费财政资金等行为的问责力度。

(三)强化重点领域监管,助力打赢三大攻坚战。加强政府债务风险防控,积极稳妥化解存量、严控增量。加强脱贫攻坚等民生领域专项整治,确保惠民富民政策落到实处。加强山水林田湖草等资源保护开发的统筹和监管,促进生态文明排头兵建设。

(四)强化预算绩效管理,切实发挥资金使用效益。深入推进项目资金全过程绩效管理,以绩效目标为导向,将绩效理念融入预算管理的各个环节,强化资金使用部门和单位绩效管理主体责任。

(五)强化审计成果运用,督促落实问题整改。各地各部门和单位要不断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审计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自觉接受审计监督,认真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深入研究和采纳审计意见建议,完善各领域政策措施和制度规则。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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