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山东省沂源县审计局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执行各项廉政规定和审计纪律,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为审计事业健康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一是以“学”促廉。该局党组坚持把思想建设摆在首位,严格落实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认真学习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提高认识,筑牢思想防线,时刻绷紧党风廉政建设之弦,自觉将思想行动统一到上级的部署和要求上来。
二是以“谈”抓预防。从预防入手,从关心爱护干部出发,强化日常管理和监督,对领导班子成员、中层干部进行集体廉政谈话,对涉及重点事项和关键岗位人员进行分别约谈,突出抓早抓小,早提醒早查处,早教育早纠正,防微杜渐,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变被动惩处为主动预防。
三是定“责”抓落实。进一步完善党建工作责任清单,细化分解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任务,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将落实主体责任和履行“一岗双责”有机结合起来,认真履行班子主体责任、分管领导和科室负责人“一岗双责”,形成责任具体、环环相扣的“责任链”,坚持两手都要抓、两手都要硬。
四是以“考”促廉。进一步细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内容,把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作为考核、日常监督的重点,做到与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考核,强化结果运用,把监督考评用“活”、用“实”,并及时通报考评结果。
五是以“查”严问责。加强审计现场管理,严格落实审计廉政纪律监督、审计回访、审计项目廉政检查等制度,对存在的廉政风险及时进行提醒;认真开展“作风效能建设年”活动,对照“六查六纠”要求,开展自查自纠,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推动依法审计、文明审计、廉洁审计。(李河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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