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公布的2017年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结果公告显示,2017年全国公租房:基本建成81.56万套,完成年度目标任务124.4%;在保家庭1658.26万户,解决了4100多万城镇中低收入居民的住房困难(含发放货币补贴支持住户自主选择市场住房242.32万户);59.69万户按规定退出公租房保障。从中可以看出,2017年全国公租房建设分配管理工作进展顺利,成效显著,尤其是在以下三个方面取得了重要进展。
一是不断加大新市民住房保障力度,助推新型城镇化和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2017年底,370多万新就业无房职工、750多万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其中,500多万农民工)享受公租房保障。通过公租房保障加快解决新就业无房职工和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等新市民群体的住房问题,让他们享受到与当地户籍家庭同等的住房保障,对有序推进新型城镇化和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发挥了积极作用。
二是切实稳定职工队伍,促进教育、医疗、环卫、公交等公共服务行业发展。公租房定向配租给环卫工人、公交司机、青年教师、青年医生等住房困难职工,特别是向基层一线职工倾斜,努力实现精准保障,让各行业职工能够安居乐业,从而稳定了职工队伍,促进了公共服务行业发展。2017年底,15万环卫工人、6万公交司机、40万青年教师、21万青年医生享受公租房保障。
三是大力弘扬良好社会风尚,增强各类住房困难群众对公租房保障的获得感。公租房优先保障老年人、残疾人、优抚对象、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等各类困难群体,弘扬了助老、助残的良好社会风尚,大量的困难群众充分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2017年底,326万60岁以上老年人、58万残疾人、99万优抚对象、13万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3万见义勇为人员等各类先进模范人物享受公租房保障。
通过几年持续跟踪审计,各类问题都有不同程度的改进。当然,审计中也发现,违规享受城镇住房保障货币补贴及住房、由于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等造成未分配或分配后无法入住等问题依然存在。针对审计问题的整改,一方面审计署持续督促,相关部门通力配合;另一方面各地政府强化责任意识,采取有力措施,积极整改的同时,不断完善防范措施。
李克强总理在2018年《政府工作报告》中讲到2018年政府工作任务时,提出要“更好解决群众住房问题”,同时要求“加大公租房保障力度,对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要应保尽保,将符合条件的新就业无房职工、外来务工人员纳入保障范围。”可以预见,2018年全国的住房保障服务工作,将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下扎实推进,进一步丰富完善保障渠道,提高管理服务工作效率,改进公租房住户的居住体验,取得更大的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