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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署沈阳特派办坚持问题导向助力小微企业信息共享机制建设
 
【时间:2018年01月04日】 【来源:沈阳特派办】字号: 【大】 【中】 【小】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面对经济发展新常态,提出简政放权、深化“放管服”改革,逐步减轻企业负担、增加市场活力,尤其针对小微企业出台了一系列扶持发展财税金融政策,取得了积极成效。审计署驻沈阳特派员办事处在国家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中,持续跟踪辽宁省推进“放管服”改革的落实情况。为打通小微企业扶持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让小微企业切实享受改革红利,该办坚持问题导向,围绕小微企业信息共享中存在的问题,深入剖析原因,积极促进整改,助力小微企业信息共享机制建设。

一、谁是小微企业?——政府工作人员的问题

2014年12月,《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取消、停征和免征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财税〔2014〕101号(以下简称101号文件))出台,规定自2015年1月1日起,对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免征住房交易手续费、环境监测服务费和土地登记费等42项中央级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涉及住建、环境、国土等10个主管部门,免征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小微企业范围,由相关部门参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具体确定。

审计发现该规定所涉及部门反映不一。有的部门反映以前是要么就收费,要么就不收费,这回还有的收、有的不收。有的部门反映《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按15个行业,区分不同标准划分,还有其他未列明的行业,掌握起来过于复杂,申请享受政策者需要自行提供相关部门的证明材料。有的部门反映难以取得小微企业名单……总之,部分收费部门作为行业主管部门,以不掌握小微企业名单为由,要求企业提供可以证明“我是我”的官方材料,才能对其减免相关费用;否则就不予减免,影响了国家政策的落实。

二、怎样才能证明“我是我”?——小微企业的问题

针对收费部门不掌握小微企业名录的问题,部分地方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做了一些工作,但还是由于对政策理解不到位、问题考虑不全面、处理问题表面化简单化,出现了需要企业证明“我是我”的闹剧。N省Y市为了落实国家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成立了专门的工作小组,并对落实101号文件中关于免征42项中央级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的政策规定进行了专题研讨并形成实施办法。该实施办法要求,小微企业享受101号文件等国家优惠政策,需要持工商、税务等部门开具的证明到市经济与信息化主管部门办理小微企业证明,凭此证明再到相关部门办理免征上述行政事业性收费的证明,方可享受免征的优惠政策。

国家出台101号文件等优惠政策的目的是为了降低企业的税费负担,调动企业参与市场竞争的积极性,充分激发市场活力。但Y市的做法在降低企业税费负担的同时又增加了制度性交易成本,并未实现国家出台的最终目的。沈阳特派办与一些小微企业负责同志座谈了解到,以101号文件规定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收费为例,收费标准为80元,企业在权衡复杂耗时的申请减免流程后,一般都选择直接缴纳。

国家出台政策的目的是为了给小微企业“省钱省事”,而地方政府在落实过程中就变成了,可能“省钱”,但为了免除自己的责任和麻烦,绝不“省事”,导致国家制定的惠企惠民的好政策“走了样、变了形”。

三、算不算问题?——审计人员的发现

沈阳特派办分别与工商、经信、统计等多个部门座谈了解到,由于工作需要,上述各部门均掌握部分小微企业的信息。该办将从工商、统计部门获取的小微企业名录与住建、环境、国土等10个主管部门收取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清单以企业名称为关键词进行比对分析后发现,2016年L省A市、Y市和P市的有关部门向小微企业违规收取住房交易手续费、环境监测服务费和土地登记费等行政事业性收费400余万元。

上述政府工作人员和小微企业的问题真的是国家政策落实中不能解决的问题吗?为什么收费部门获取小微企业名单这么难?有没有既可以让小微企业“省钱”又可以“省事”的办法,将101号文件等相关优惠政策落实?地方政府作为国家重大政策落实的主体,是否可以组织相关部门形成小微企业的共享机制,帮助小微企业“省钱”又“省事”?

四、怎样解决问题?——审计整改的成效

政策跟踪审计的目的不是为了发现问题,而是通过发现问题、推动整改,进而推动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积极作为,推进深化“放管服”改革,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优化营商环境。带着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和疑问,沈阳特派办通过整改建议函或审计报告指出上述部门违规收费的问题后,通过组织地方政府相关部门研讨,与相关工作人员共同讨论违规收费如何退还、如何举一反三防止再次发生类似错误等整改措施,并研究如何建立小微企业信息共享制度的规范和管理。同时,注重对审计意见和建议的督促落实,多轮次推动各地认真落实国家重大政策措施:每季度末及时跟进本季度审计中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每期审计报告反映已到整改期限问题的整改情况、不定期跟踪到整改期问题的整改情况。

截至2016年底,L省相关地市已停止违规收费,将违规收取的400余万元全部退还相关企业,并组织相关部门建立中小企业信息共享机制。切实增加了企业流动资金,减轻了小微企业负担,使企业对政府服务更加理解,推动了“亲”“清”政商关系构建,切实打通了政策落实的“最后一公里”。

五、如何扩大成果?--深入推进“放管服”审计

针对L省在小微企业扶持政策落实中,存在的认定难、执行难等问题,沈阳特派办结合审计实务和后续问题的整改措施,认真总结阶段性工作思路与步骤,深入推进“放管服”审计。在调查住房交易手续费、环境监测服务费和土地登记费等违规收费的同时,在多个涉及“放管服”的领域发现了新的问题,解决了新的困难,纠正了多项地方政府在落实国家政策过程中存在的“偏差”。向建设领域拓展,审计发现L省某部门存在为审批建筑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设置前置条件违规收费的问题、违规收取安管人员考核费的问题;向住房领域拓展,审计发现住房登记部门违规收取小微企业房屋登记费的问题;向人力资源监管领域拓展,发现人才中心等监管部门高标准收取人事关系及档案费等问题。通过揭示问题,积极促进整改,切实推进“放管服”改革深入进行。(刘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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